02620250325把事情说清楚(此坑已补)

 

“把一件事说清楚”这想当然的基本能力,竟是一个不低的能力。

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便是字、词、句、段、篇,“把”字句,“被”字句,三年级写作文,接着写日记、写周记、读后感、记叙文、议论文和最终的应试作文,这些无一不在教我们如何记录或表达。从小到大,从幼儿园到毕业,十多年的持续学习,数百次千次考试无一不在锻炼和考察我们表达能力。本以为“把一件事说清楚”是每个接受过教育的人所具备的基本能力,可反而导致这个能力只在少数人身上具备。


人与人、组织与组织难免会打交道,而打交道必定要沟通。沟通的基础便是表达,表达的基本要求便是表达清楚。

日常口头沟通或许这种情况感受的并不明显,因为可通过肢体语言或相关资料文件辅助表达。重灾区在于文字沟通。第一种情况是通过聊天软件不见面的线上沟通,第二种情况是跨部门、跨单位间的文件往来沟通

第一种情况具有沟通便捷、效率高、及时等特性。对于简单的问句,例如“这件事什么时间完成?”“一共几个人参会?”等,并不存在沟通门槛,可一旦遇到较复杂的事便常常发现看不明白对方想表达什么。有时,收到对方掐头去尾的一段话楞半晌。自己有时也会遇到这种问题,就和你有时也想和对方说一件事,发现打字表达不了意思而改发语音——就是这种情况。往往是由于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比较长,而当事者对来龙去脉过于了解,在与他人沟通时,常常忽略掉了介绍整件事前因后果作为背景,只直接针对所问的问题编辑文字匆忙发出所致。收到消息的人自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。

第二种情况具有内容更多、形式更正式等特性。可似乎许多人犯的第一个错误便是文件的第一行“称呼”。例如要给“张三有限公司“/”李四部门”写联系函,第一行抬头称呼不能是“致:张三有限公司/李四部门”,正确格式应该是“致张三有限公司/李四部门:”或“张三有限公司/李四部门:”这似乎违背了许多人对于文件格式的本能反应。正文内容中的别字、格式、语病等问题更是各式各样。有时甚至不能说清楚一件事。

问题既然已经存在,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,把一件事说清楚?

答案显然易见,但并不简单:多写并多读。首先要多写,写,能反向促进大脑对一件事的整理;多读,有两重意思,一重是写完后自己多读几遍,遇到不通顺的、卡壳的、不明白的,就是要修改之处;另一重意思是多读书提高文字素养,若是问读多少书,起码100本起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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